澳特首賀一誠日前透露,基於內地和澳門的新冠疫情同樣穩定,澳府已向中央政府建議若內地或澳門居民已接種兩劑新冠疫苗,在接種第二劑疫苗14天後可自由往返內地及澳門,而不須在入境時持有效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現在只待中央政府批示。現時全球新冠疫情仍然反覆(嚴峻),各地居民不能自由出國旅遊,來澳旅客的來源地只有內地,若上述建議成事,可增加內地居民來澳(澳門居民往內地)的誘因,對兩地都是好事。但現時全球出現多款新冠變種病毒,若上述建議成事,成功的關鍵是澳府採取的防疫政策,是否可有效應對新冠變種病毒?
新冠變種病毒兇猛 有效預防是關鍵
基於全球各地新冠疫情仍然反覆(嚴峻),全球旅遊業仍然「停擺」。澳門的經濟(博彩業,旅遊業)十分依賴外地旅客,在外國旅客「絕跡」下,澳門只能依賴內地旅客。基於有效的防疫政策,內地和澳門的新冠疫情十分穩定,現在兩地居民可自由往返(入境後不須醫學觀察),前提只是入境時須持7天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為了更方便內地居民來澳,澳府日前透露已向中央政府建議若內地或澳門居民已接種兩劑新冠疫苗,在接種第二劑疫苗14天後可自由往返內地及澳門,而不須在入境時持有效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現在只待中央政府批示。
為了穩定澳門的經濟,澳府向中央政府提出上述請求無可厚非,但現時全球新冠疫情仍然反覆,印度、巴西、泰國、日本等地的疫情嚴峻,若上述建議成事澳府須有萬全的防疫政策應對新冠病毒,特別是新冠變種病毒!
首先,基於新冠變種病毒有更長的潛伏期及更強的傳染力,若已接種兩劑新冠疫苗,在接種第二劑疫苗後,為更好保障內地及澳門居民,防止疫情反彈,參考現時的防疫政策-入境澳門前28天內曾到印度、菲律賓的人士,入境後須進行28天的醫學觀察;筆者建議澳府應修改建議,改為在接種第二劑疫苗28天後而非14天後才可往返內地及澳門,而入境時不須持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這修改建議完全和現時的防疫政策一致,是為了給內地及澳門居民更好的保護,現階段只適宜逐步放寬防疫措施,不適宜一下子放得太寬。
同時,基於外地的疫情仍然嚴峻,除上述要求外,入境內地或澳門的澳門/內地居民,入境前須在澳門或內地已逗留28天或以上,方能用上述方法往返兩地而不須持核酸檢測陰性證明。28天的「安全期」是需要的,亦是為了更好保護內地及澳門的居民。簡單來說,一位內地居民(甲)在5月1日起已在內地居住及當日已接種第二劑新冠疫苗,往後在內地居住,在5月29日即可前往澳門而不須持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由5月29日至6月10日,甲都是在澳門,甲在6月11日回內地也不須持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接種兩劑新冠疫苗後可以稍為調整防疫政策是現時大部份國家/地區採取的做法,而隨著愈來愈多人接種新冠疫苗,各社會有條件可以逐漸回到以往的生活模式(假設期間疫情沒有反彈或再次爆發),但現時全球疫情仍然嚴峻,即使已接種疫苗,澳門的防疫措施只能逐步放寬,不能一下子完全放寬,不然得來不易的抗疫成果將前功盡棄。
梁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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