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龍公屋數目再減政府解釋創造舒適居住環境
新兩方案短期決定最終方案羅司指不公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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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21-02-08 15:13
更新: 2021-02-10 10:22

因為涉及歐文龍貪污案的偉龍馬路地段被政府收回後,最初被規劃成8,000個公屋單位的公屋群,後來公屋數目被降至6,500個。政府向立法會介紹氹仔偉龍馬路公屋項目,除原規劃外另提出兩個調整方案,新方案在供應量方面,較6,000至6,500個的原計劃少,分別可提供4,000及4,800至5,300個單位。政府短期內會決定最終方案,不會公開諮詢。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指,政府現時有地起樓,如今質量比數量重要,推出偉龍項目,希望能夠創造舒適的居住環境。政府近年積極興建不同類型的房屋,包括暫住房和長者公寓等,房屋供應充足,強調屋會起,只是時間問題。

前特首:偉龍馬路興建公屋是順應民意

偉龍馬路地段原是香港著名商人的豪宅發展項目,因為涉及歐文龍貪污案,被澳門政府收回,政府在收回氹仔偉龍馬路土地後決定用作興建公共房屋,預計有8,000個公屋單位,雖然有社會人士指地段有污染、噪音、焚化爐、污水處理等問題,處環境欠佳,不應該興建公屋群,但前特首指政府不是倉卒決定在偉龍馬路興建公屋項目,而是順應民意。

不過在期後的施政報告中提到偉龍馬路公屋單位數量由 8,000個下調至 6,500個。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當時稱,在完成第1期研究後發現偉龍馬路未具備條件興建8,000公屋,計劃興建高度也將較原來低。羅立文當時己指,不排除日後完成4期環評研究變成5,000、5,500也不定。

偉龍公屋數目一減再減

羅立文、建設辦主任林煒浩日前到立法會向議員介紹氹仔偉龍馬路公屋項目。羅立文表示,之前決定偉龍有八千公屋單位,後來經研究改為六千五百個。但由於新城A區已啟動二萬八千公屋的興建,加上現時有土地儲備,故正研究是否仍繼續維持偉龍六千五百個公屋單位。強調不是藉口推遲或藉口做少啲,而是正研究其他方案,希望堅持公屋項目重質量而非重數量,改變規劃是希望大家住得舒服些。

羅立文解釋,偉龍公屋將以兩房廳為主,佔百分之八十;其次是三房廳佔百分之十五,一房廳則佔百分之五。方案一將原方案的十三座塔樓,減少兩幢至十一座,以讓大潭山隧道從中貫穿時的樓距得以拉大。選擇方案一只需作補充環評,調整道路、基建及一期房屋建築塔樓位置的設計等。方案二塔樓將由東西向,改為南北向,但單位數目降至約四千個。選擇方案二需要重新通過技術評估,包括交通影響、空氣流通、環評、修改道路、基建及一期房屋建築的設計等。

建設辦:盡量不開挖山坡

林煒浩介紹,偉龍公屋地段用地面積約八點三萬平方米,可開發用地面積約五點二萬平方米。原方案預計分四階段實施,三個階段為公屋,一個階段為公共設施大樓。由於在澳氹第四條跨海大橋及大潭山隧道尚未落成的情況下,現時的交通路網僅能承受第一期公屋及公共設施大樓的交通負荷。因此,待完成優化大潭山隧道等交通條件後,將開展後續期數的公屋建設。

林煒浩稱,由於盡量不開挖及保留原有山坡,故原方案與方案一以東西排列佈局,靠山坡部分採用吊腳樓設計,面向偉龍馬路的立面不設房及廳的窗戶,其兩側立面設減音窗。方案二的塔樓則以南北向佈局,朝向較優及不需破壞山體,但裙樓平台要設置簷篷隔音屏及塔樓設置減音窗及趟門。無論採取哪一種方案,但公共設施大樓都不變,並優先上馬。大樓以階梯式設計,避免阻擋郊野公園及燒烤場使用者的觀景視野。大樓設計有十五層及附設一層地庫,規劃有巴士站、停車場、街市及熟食中心、商業用途、郵局、社會設施、體育設施、醫療設施等,建築面積九萬九千二百平方米。

羅立文:創造舒適的居住環境

議員李靜儀及何潤生關注技術評估的時間表;多位議員都關注單位數目減少,如何補返條數;不少議員關心公屋質量,區錦新以石排灣為例,無人嫌住得太迫,是嫌質量差、不夠社區設施;議員梁安琪關注偉龍項目靠近垃圾焚化中心和機場,擔心居住環境受影響,如何說服居民入住;羅立文指環評要走程序,相信方案二起碼要花大半年至一年時間。方案二橫向設計可保留斜坡,方案一樓宇設計要騎住斜坡,不太正常。

羅立文指,政府現時有地起樓,如今質量比數量重要,推出偉龍項目,希望能夠創造舒適的居住環境。政府近年積極興建不同類型的房屋,包括暫住房和長者公寓等,房屋供應充足,強調屋會起,只是時間問題。羅立文稱,並無打算增加單位面積,因為《經屋法》已規定。人手所限,無法做到每層每間房都有人監督,即使私人公司也沒有足夠人手。政府會盡量做好質量及監督,但無法保證日後公屋質量百分百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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