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屋不足製造社會矛盾
切實增加供應方為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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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20-11-09 12:15
更新: 2020-11-11 10:23


立法議員區錦新

 

經濟房屋因為需求者眾,每次經屋申請定必萬人空巷。由於供應量少,每次開展申請,房屋局必然門限為穿,但卻又必然失望者眾。二零一三年的經屋申請,有四萬多個家庭申請,只有一千九百個單位供應;二零一九年接受經屋申請,也有三萬七千多個家庭提出申請,而供應量也僅得三千零十一個。在這種供需差距嚴重失衡下,失望者眾當然難於避免。

如果在一個理性足夠的社會,當出現嚴重供不應求的時候,就應該從供應方着手,要求當局增加供應,以紓緩需求的壓力。可是,在申請經屋排序較後眼看無望的部份市民,不是批評政府供應不足,反而是攻擊其他的申請者,特別是因為家有長者或殘疾人士的家庭,尤其遷怒於所謂「新移民」。這種非理性反應,當然與民智啟否有關,但同樣亦有政府的計算。

有人申請經屋排得後,就歸咎於新移民搶走了他們的機會。但現行法律卻是白紙黑字規定經屋申請人必須是澳門永久居民。所以,若是還未成為永久居民的新移民,是連申請機會都沒有。現實中有不少未夠七年的新移民都申請到,其實不是他們申請到,而是他們家中那位年長的永久居民申請到。

眾所週知,現行的經屋法,其分配方式名義上是抽簽,但實際是一種分組抽簽,而分組是前提,分得的組別前,抽簽才有意義。分得的組別後,如非核心家團或個人申請,根本輪不到,抽簽拿得的順序毫無意義。可以說,自從二零一一年制訂現行經屋法之後,三次開展申請,獲得購買經屋機會的,都只是核心家團才有機會,其中家團中有長者或殘疾人士者幾乎是手到拿來。而非核心家團和個人申請,完全只是陪跑。

很明顯,這是制度造成的結果,若家中有一位沒有物業的長者,不論親自作申請人,抑或只是作為申請家團成員,都因為組別優勢而排在較前順序,較易獲得配售經屋。這種制度造成的不公平,人們不是要求改善制度,反而是埋怨、責難,甚至詛咒按照這種制度下取得經屋的人。只是,這種埋怨、責難、詛咒,到底有甚麼意義?人們有否思考,為何只有3011個單位供應,導致只有有長者或殘疾人士的核心家團才抽到?這才是關鍵。

特區政府有可建幾萬個單位公屋的土地,但就只係拿出3011個單位出來給人申請。不少人看到別人順序前有機會獲得經屋,而他沒有,就將矛頭指向長者,指向殘疾人士,指向新移民。應該說,這讓政府成功轉移了矛盾,將市民對經屋不足的憤怒轉移到長者、殘疾人士及新移民身上。政府刻意以擠牙膏方式只拿三千個單位出來,就尤如拋幾件骨頭出來,等市民爭餐飽,並且互咬,從而讓始作俑者的特區政府置身事外。

頭腦清醒的,就應該知道,若經屋供應的數量足夠,比如有三萬個經屋單位供應,那有老人或殘疾人士的核心家團抽到,沒有老人或殘疾人士的核心家團也抽到,非核心家團,以至個人申請都可以抽到,那才算得上合理。如今擠牙膏式供應少少,係政府奸計,擺明製造社會矛盾,讓抽唔到的市民將矛頭指向老人家,指向殘疾人士,指向新移民。

甚至有人更倒氣叫政府唔好起經屋,完全掩蓋了供應少這個最關鍵的問題。老實說,特區政府有沒有這種丟骨頭的政治智慧呢?筆者都認為沒有,但歪打正着,恰好讓市民狗咬狗骨,政府得其所哉。但這不是一個負責任政府所當為的,市民難求安居,這是特區政府想得出的效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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