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疫情對本澳經濟民生造成影響,特區政府逐步推行多項紓解民困措施,其中對「2020年度現金分享計劃」作出特別安排。從4月1日起至6月19日,分批向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及非永久性居民,派發澳門元10,000元及澳門元6,000元。
為加強對居民及商戶的支援,推出水電費豁免及補貼措施,以紓解在防疫抗疫期間的水電費用開支。有關措施已於3月份實施,居民及商戶的水電費用開支,已陸續獲得減免。
居民方面,免繳住宅用戶3個月水電費。水費方面,豁免住宅用戶本年3至4月發單月份所涉及的水費,以及5至6月發單月份所涉及的一半水費。電費方面,豁免住宅用戶本年3至5月發單月份所涉及的電費。
至於中小企,推出「企業商號水電費補貼措施」,設定金額上限,為期3個月。水費方面,補貼非住宅用戶本年5至6月發單月份所涉及的水費,以及7至8月發單月份所涉及的一半水費,補貼上限為每戶每月澳門元3,000元。電費方面,補貼非住宅用戶本年3至5月發單月份所涉及的電費,電費補貼上限則為每戶每月澳門元10,000元。有關措施不適用於娛樂場、三星或以上酒店場所,以及政府部門的水電合約。
居民若在應收取支票信件日期起計10個工作天後,仍未收到支票信件,可按開始接受重發支票申請日期,於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上午九時正至下午六時正親臨以下地點的「現金分享計劃櫃位」查詢及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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