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抗疫是政府建立公眾信任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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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20-03-24 12:43
更新: 2020-03-25 01:20

猶記在美國修讀博士期間,學院入口牆上高懸著一句話:「公職是一種公共信托」。這句話提醒了所有嚮往或正在從事公職的人,公共治理的權力並非上天授與,也非來自世襲傳承,而是公眾共同的信托。因此,公職人員應當積極維護和增進公眾利益,以認真慎重的態度為民服務。誠然,專業主張和民之所欲絕非永遠並行不悖,但倘若政府當局背離民意,加上缺乏有效溝通,公眾必定質疑政府是否恣意妄為、辜負所託。沒有公眾信任,政府也將失去管治的基礎,《論語》說「民無信不立」就是這個道理。

從過往公共行政的相關研究與經驗中,我們大概可以歸納出三個決定公眾信任的「C」因素。首先是Congruence(一致性),更具體一點,即目標與價值的一致性 (Goal and Value Congruence),此指政府必須貼近公眾共同追求的目標和價值,也就是《大學》所云「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其次是Competence(能力),一個有能力的政府至少要滿足二個條件:其一是採取果斷的方式,針對未解之公共問題,制定符合公眾利益的完善政策;另一則是成功說服公眾來支持(或至少不反對)相關措施,使政策得以遂行。

Credibility(可信度)是「3C」因素的最後一項,即政府由上而下應該厚實專業能力,勇於面對挑戰、敢於承擔責任,讓公眾可以安然放心;如遇公眾質問,除了涉及機密之外,都當誠實以對,不可蓄意隱瞞或含糊敷衍。對於一個亟欲建立公眾信任的政府來說,以上三個要素缺一不可,而且由於公眾信任不是一直保持穩定不變的狀態,它是浮動的,因此政府需要隨時留意自身在這三方面的表現。

的確,歷次公共事件都是政府積累公眾信任的契機,可是一旦舉措不孚民望,建立信任的契機立刻轉成信任危機,當前肺炎疫情的應變即是一個明證。自1月中起,新型冠狀病毒肆虐內地,疫情也蔓延港澳,爾後兩地特區政府祭出一系列防疫、抗疫措施,然而民情輿論對兩個政府的表現卻有截然不同的評價,多項民調數據指出,香港近八成民眾不滿意政府應對疫情的手法,相反澳門卻有近九成市民表示滿意。

為深究其因,我們可沿用前述「3C」要素來做綜合分析:首先是澳門,政府防疫方針以市民健康安全為首要,緊密貼近公眾集體目標與價值。在1月21確診當地首宗個案後,隔一日政府旋即推出一系列措施,包括中小學停課、訂購口罩供應居民、管制發燒者出入境等,甚至果斷暫停特區經濟命脈的博彩業及相關娛樂事業。縱使市民感到不耐或發牢騷,政府亦能向社會清楚說明措施的目的及必要性,動員大眾配合,成功穩固民心。

反觀香港,1月22日已發現首宗確診個案,市民希望採封關手法杜絕肺炎病毒持續從內地傳入,特首林鄭月娥卻是堅拒封關,又無力說服社會大眾接受其作法,醫護人員無奈2月3日起罷工,眼見民怨沸騰,政府2月4日方才被動關閉多數口岸。此外,民間普遍預期疫情持續擴大,恐慌性搶買口罩、酒精、廁紙等醫療民生物資,一時成為國際笑柄,政府面對社會亂象卻顯得束手無策,竟放任市場機制自由運作,毫無管制能力,只能片面宣導非必要不需配戴口罩,卻頻遭防疫專家質疑駁斥,公信力蕩然無存。一場疫情彷彿是一面照妖鏡,照出香港管治精英與民情是何等嚴重脫節,也照出特區政府無能、無信卻仍要硬著頭皮領政的窘境。

澳門的例子告訴我們,建立公眾信任其實很簡單,即是苦民所苦,疾民所疾,用心做對民有利的事情。論者多認為香港特區政府積弊已久,甚至可謂病入膏肓,自去年「反送中」事件以來,踩在悖離民意的錯誤道路上一直往前行,在疫情應變上仍然繼續失分,錯過可以挽回民心的良機。儘管民情輿論持續看衰林鄭領導的香港特區政府,筆者依舊盼著佢等回心轉意,誠如之前所述,公職是一種公共信托,一天在位,就該盡責做好一天的工作。疫情未歇,盼香港管治精英們能逆勢操作,用心照顧好市民健康,重拾公眾信任,在當前的管治窘境中開闢出一條生路出來。

香港城市大學公共政策學系助理教授謝智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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