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工程超時超支政府責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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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20-01-06 18:14
更新: 2020-01-08 00:37


立法會議員鄭安庭

 

現時,公共部門在規劃大型基建工程前,普遍欠缺為項目作出全面及科學的整體開支估算的意識;跨部門之間的溝通及審批程序效率低的問題亦成為了這些基建項目一拖再拖的主因,導致公帑浪費。

例如澳門輕軌系統拖沓十多年才於不久前開通氹仔線,其工程一再延誤,預算更一超再超。由最初計劃時的42億總造價,飆升至現時僅9.3公里的氹仔線就要花費110億澳門元,未來輕軌開支預算更是天價,遠超歐美等地水平,情況極不健康。再如2009年就開始籌劃建設的離島醫療綜合體、大賽車博物館、北安碼頭等公共項目,均出現工期一拖再拖、超支嚴重等的情況。澳門常以破世界紀錄、遠超其他地區的造價和時間去興建公共設施,這明顯體現出政府在行政管理上,尤其是公共工程建設的管理上出現了問題。

專項報告顯示,本澳不少公共工程的建設過程中,由於跨部門協調不足、政府招標工程的設計工作未到位、處理效率緩慢、承建商沒有按照計劃施工等原因令工程整體進度受到影響。當局今後應該增加工程透明度,改善上述不足,以避免公共項目慣性延誤。可考慮將工程計劃分解成數個階段,在計劃時限內完成特定工作任務,譬如將總任務目標分解到季度、月和週,按照每個時段的目標調配各種資源,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各項工作。若因任何原因導致項目目標發生延誤,都應書面陳述事實,並盡快提出補救措施。

在超支問題方面,審計署亦不止一次指出,政府規劃大型基建工程前,各公共部門應汲取經驗,為工程項目在前期階段進行科學、貼近現實的整體開支估算,以避免大幅度調撥其他政府投資項目的預算,影響年度發展計劃的進行。然而,即使政府收到該等建議,公共工程超支的情況卻並未有明顯改善。以輕軌建設為例,過去由於政府在工程監管方面不足以及沒有做好各方面的預案,導致輕軌問題爭議不斷,令進度一拖再拖,加上政府和居民的溝通不足夠,政府也並沒有向居民公佈詳細的信息釋疑,導致花費了巨大的社會成本與經濟成本,可見一斑。

筆者認為,公共工程與民生息息相關,超支延誤不僅不能將公帑用得其所,更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擾民及令社會矛盾加劇。因此,未來在工程質量、批給合同及公共工程整體規劃進度的監控方面,當局應具備系統性、透明化的安排,從而避免工程完工無期、不設上限的超支情況一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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